因学院系部调整、岗位变动及个人原因等,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部分业务组织负责人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选聘岗位
在全院教职工中选聘复合材料与工程系主任、基础化学部主任、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及中心实验室主任各1名。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业务组织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业务与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从事教学、实验室管理、服务工作。
3、具有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
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中心实验室主任原则上需同时具备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上允许干满一届(4年)。
三、选聘程序
1、10月10日—12日,报名或推荐阶段。以教职工自愿报名为主,各系部或支部可民主推荐候选人,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10月13日-10月16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阶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3、10月17日,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4、10月17日-10月23日,进行公示。
附件1.doc 化工与材料学院部分业务组织负责人应聘报名表
附件2.doc 化工与材料学院部分业务组织负责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