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系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化工与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6-03-05浏览次数:1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系、再生资源产业学院、资源环境研究院工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拟重新选聘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系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院教职工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业务组织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业务与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选聘程序

1.35日-6日,报名或推荐阶段。以教职工自愿报名为主,各系部或支部可民主推荐候选人,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3月6日下班前请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综合办。

2.39-311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阶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3.312日,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4.313-317日,全院范围公示。

5.318日,学院将拟聘人选上报学校审批。

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储云峰

副组长:孔宪强  魏雪姣

  员:陆    张金涛       


附件1.doc

附件2.docx

 

 

 

                    

                           化工与材料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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