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

发布者:化工与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835

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172号)文件精神,结合化工与材料学院实际,特制定该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转专业一般在同一录取批次各专业间进行。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许玉妹

副组长:吴泽颖  万莹

成 员:魏雪姣  柏寄荣  周品  李博  朱少萍  赵红

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全院转专业工作,负责拟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制定选拔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等事宜。各系主任牵头负责本系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计划与审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学院专业现状,确定各专业年度接收计划。

专业系和学工办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材料,并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

四、申请接收

符合《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常工政教(202172号)(附件)第四章要求、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可申请转入化工与材料学院相应接收转入专业学习。

除《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常工政教(202172号)(附件)第六章要求的材料外,申请转入本专业学习的学生还需提供进入大学之后各学期的课程成绩单及学科类的获奖证书、高中时期的学科竞赛证书(大一学生)。

五、考核

申请转入学生须参加学院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由笔试考核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组成。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考核成绩占50分,面试考核成绩占50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考核

转专业申请的一年级学生的笔试考核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转专业申请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的笔试考核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参考书目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无机化学 上册》(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编)考核内容及大纲如下:

考试内容

考试要点

原子结构

原子序数

核素

同位素

核外电子排布规律的初步知识

元素周期律和元素周期表

元素周期律

元素周期律的发现

元素周期表

周期和族

元素周期表的应用

化学键

化学键

离子键和离子化合物共价键和共价化合物

极性键和非极性键

极性分子和非极性分子

分子间作用力

物质的量

物质的量及其单位--摩尔

摩尔质量

气体摩尔体积

物质的量浓度

化学反应与能量

化学反应中的能量变化

放热反应和吸热反应

燃料的充分燃烧

热化学方程式

燃烧热

中和热

化学反应速率和化学平衡

化学反应速率

浓度、压强、温度、催化剂对化学反应速率的影响

可逆反应

化学平衡

浓度、压强、温度对化学平衡的影响

电解质溶液

电解质(强电解质和弱电解质)

电离平衡(以水、氨水、醋酸为例)

水的离子积与pH

盐类的水解(强酸弱碱盐和强碱弱酸盐)

盐类水解的利用

酸碱中和滴定(强酸强碱)

离子反应

离子反应方程式

离子反应发生的条件

氧化还原反应

氧化还原反应

氧化剂和还原剂

氧化还原方程式的配平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时间约10-15分钟。出席面试考核的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学生面试成绩为出席面试的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潜力、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

1.面试流程

1)面试小组组长介绍面试要求;

2)抽签决定面试次序;

3)根据要求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评定。

2.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

介绍个人基本信息、特长及获得的荣誉等,其中特长及获得的荣誉应在高中及以后阶段获得,且与申请专业相关,主要包括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论文、专利等。

2)转专业理由及对转入专业认识

结合个人专业兴趣、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陈述个人转专业理由。

3)知识、能力、素质考察

由面试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提问,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及素质的评判。

五、录取

坚持尊重学生自愿、发挥学生特长、同等条件下考核成绩高及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的原则,在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前提下,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及低顺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录取)。转专业申请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笔试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转入同一年级,否则应转入低一年级。

由于本专业的特殊性,学生在参加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六、其它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解释与执行。

  

联系人:李博联系电话:0519-885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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