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二级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校党组〔2021〕1 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教职工大会和党委会二轮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个人谈话等程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聘柏寄荣同志为学院“跟班锻炼”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1年1月19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二级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校党组〔2021〕1 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教职工大会和党委会二轮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个人谈话等程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聘柏寄荣同志为学院“跟班锻炼”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