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

发布者:化工与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1139

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文件精神,结合化工与材料学院实际,特制定该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许玉妹

副组长:吴泽颖万莹

成员:魏雪姣陈小卉李博朱少萍

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全院转专业工作,各系主任牵头负责本系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计划与审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学院专业现状,确定各专业年度接收计划。

综合办、专业系、学工办分别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材料,并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

三、考核

申请转入学生须参加学院考核。考核分为基础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由基础考核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基础考核成绩占50分,面试考核成绩占50分,总分100分。

(一)基础考核

基础考核成绩=A×10

其中A为已修读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面试成绩总分50分,面试时间约10-15分钟。出席面试考核的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学生面试成绩为出席面试的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潜力、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

1.面试流程

1)面试小组组长介绍面试要求;

2)抽签决定面试次序;

3)根据要求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评定。

2.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

介绍个人基本信息、特长及获得的荣誉等,其中特长及获得的荣誉应在高中及以后阶段获得,且与申请专业相关,主要包括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论文、专利等。

2)转专业理由及对转入专业认识

结合个人专业兴趣、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陈述个人转专业理由。

3)知识、能力、素质考察

由面试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提问,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及素质的评判。

四、录取

坚持尊重学生自愿、发挥学生特长、同等条件下考核成绩高及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的原则,在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前提下,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及低顺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在录取线上若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录取)。

对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在参加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五、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解释与执行。

(二)本办法自2019级学生开始实施。

  

联系人:万莹联系电话:0519-885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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