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纪监审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化工与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次数:791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主要职能,审计监督是对财权运用进行具体监督和评价,发现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方法之一。纪检监察及审计是从制度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举措。加强纪监审联动的主旨是建立有效的防控体系和制度,让纪监审合力监督的力量充分释放,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从严治党目标。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纪监审联动的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经济活动多元、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重点、难点增加的现实状况,创新纪监审联动监督方式,明确责任目标,激发内部控制内生动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干部队伍管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1.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工作理念,进一步突出党政领导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控制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在履行监督程序、处理具体问题时,实行协同作战,发挥各自优势,实施精准审计,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运行,资产有效保值与增值,并实行工作效能的监察与审计。

3.从制度层面和运行机制上,建立健全科学的制度规范,有效促进、提升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沟通的顺畅性、联系的紧密性、行动的协调性和专业的互补性。

二、纪监审联动的工作内容

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通过纪监审联动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向预防、预警等方向转变,防止出现意外情况、风险事项,是落实抓早、抓小的必然要求。

1.通过纪监审联动监督经济行为,严格纪律规矩以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排查廉政风险点,风险情形、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2.通过纪监审联动监督工作行为,查找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学习能力不足、工作精力不足、工作纪律不严、工作效率不高等情况,从根本上解决责任感缺失和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三、纪监审联动的工作机制

为有效推动纪监审联动实现多领域、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以下工作机制:在日常沟通方面建立规范的信息共享机制;在线索移送方面建立及时的全面对接机制;在案件查办方面建立紧密的联合办理机制;在成果运用方面建立深入的互通交流机制;在工作规范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纪监审联动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纪监审联动工作领导

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全体纪委委员以及专职审计人员组成的纪监审联动工作班子。着力顶层设计,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联动体制机制,履行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设一支思想忠诚、自身廉洁、业务能力过硬的纪监审队伍,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

(二)落实纪监审工作规则

1.注重纪监审联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晰权力边界,注重内省式自律训练,强调心律法律并重,做到依法、依规用权。

2.以内部审计为抓手,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有效约束行政权力,规范经济行为,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

3.合理安排纪检监督与内部审计的分工合作,统筹兼顾,交叉衔接,实现纪检监察和内部控制两项工作对经济业务监督的全覆盖。

4.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廉洁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不断完善有关实施细则

1.着力联合联动,将纪监审的规则要求落实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打造廉政风险防控的防火墙;通过建立与内控制度联通的绩效监管、问责机制,打造管理风险防控的高压线;通过统一、有效的日常管理活动,及时将联动工作成果转换成工作规范予以固化;通过核查及督查整改工作,促进内部管理,防范风险,完善制度。

2.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将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于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使各项工作环环紧扣、有机融合、有效联动,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增强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执行规则的自觉性,充分彰显内生动力和发展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3.针对重要工作和关键岗位(如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根据业务类别梳理出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情形及风险等级,提出防控措施及拟制定或完善的相关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防控体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