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化工与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75

为进一步充实学院管理队伍,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校党组〔20211 号《关于开展二级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和常工党〔202081号《二级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及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化工与材料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职数及任期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跟班锻炼”职位1个,任期2年。

二、工作职责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协助承担(协管)教学与管理、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国际交流等部分行政管理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1.起草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划、总结及方案。

2.协助做好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实施。

3.协助做好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过程管理。

4.完成学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原则性强,正直无私、服务意识强,廉洁自律。

2.大局意识强,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有较强的执行力、事业心和责任感。

3.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身心健康。

4.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

6.进校时间满2年。

五、选聘流程

1.个人自荐(415-17日)

填写个人自荐表,于417日前交学院综合办。

2.民主推荐(416日)

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线上民主推荐,每人从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中推荐1人。

3.资格审核(420日前)

学院成立“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小组,对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产生的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4.组织考察(421-23日)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提交学院党委审核,确定2名考察对象,开展民主测评、谈话推荐。

谈话对象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分工会主席,及考察对象所在系部的支部书记、系主任、教师代表等。

5.确定拟任人选(424日)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6.拟任公示

拟任人选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7.发文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与跟班锻炼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后,发文聘任、在学院内宣布。

六、管理考核

1.工作要求

1)原则上实行坐班制。

2)参加学院领导班子碰头会、党政联席会议和协管条线的相关会议,并参与决策。

2.考核办法

1)按现有教学工作量的60%和科研工作量的100%进行个人业绩考核。

2)每年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进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


附件:化工与材料学院“跟班锻炼”人员个人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