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化工与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化工与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37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23〕38号)和《2023年度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专业选拔考核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实施办法

1.转入和转出名额

化工与材料学院按照满编50人/班,且不新增班级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学院总体控制;各专业转出学生名额不设上限。

2.转入和转出条件

(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本院学生均可在第十四周周一(12月4日)至周五(12月8日)向化工与材料学院提出转出申请;

(2)转入条件及程序:按《2023年度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专业选拔考核办法》执行。

二、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2023年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化工与材料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

1.细则及计划制定  10月25日-10月29日,化学工程与工艺系、复合材料与工程系及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系分别召开会议,研究拟接收学生计划数并上报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籍科(负责人魏雪姣)。

2.细则及计划上报  10月30日,化工与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接收专业计划数、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魏雪姣)。

3. 申请材料接收  12月4日至12月8日,化工与材料学院各班级班导师接收和汇总本班学生个人申请转出专业材料并上交学院(负责人魏雪姣)。

4.转出申请材料审核 12月9日-12月14日,化工与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李博)。

5. 转出材料递交  12月15日将同意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将《二级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科(负责人王丽)。

6.转入申请材料接收  12月11日-12月15日,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收和汇总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负责人李博)。

7.选拔考核  1月8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周一,化工与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2023年度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专业选拔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所有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提交完整的《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负责人李博)。

8. 结果上报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周二,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向教务处报送选拔考核情况汇总和《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负责人王丽)。

三、其他说明

1. 请申请转入学生随时关注化工与材料学院网站,未按时参加学院组织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 本细则如与学校教务处文件冲突,以教务处文件为准。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