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应用化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化工与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次数:855

   因学院部分系主任工作调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应用化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系主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业务与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

3.具有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

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上允许干满一届(4年)。

二、选聘程序

1. 1216日-18日,报名或推荐阶段。以教职工自愿报名为主,各系部或支部可民主推荐候选人,经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1221-1223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阶段,成立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1224-1225日,由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51226-1231日,进行公示并完成选聘工作。

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许玉妹

副组长:万莹 吴泽颖

成员:张金涛 孙潇楠 刘宝亮 丁琳琳 王文娟

四、相关要求

在选聘期间,原系主任仍对应用化学系系主任岗位工作负全责,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1:化工与材料学院应化系系主任应聘报名表

附件2:化工与材料学院应化系系主任推荐表

  

                            化工与材料学院党委

                              20201216

附件1.doc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