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部分系主任工作调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应用化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系主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业务与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
3.具有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
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上允许干满一届(4年)。
二、选聘程序
1. 12月16日-18日,报名或推荐阶段。以教职工自愿报名为主,各系部或支部可民主推荐候选人,经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12月21日-12月23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阶段,成立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12月24日-12月25日,由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5.12月26日-12月31日,进行公示并完成选聘工作。
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许玉妹
副组长:万莹 吴泽颖
成员:张金涛 孙潇楠 刘宝亮 丁琳琳 王文娟
四、相关要求
在选聘期间,原系主任仍对应用化学系系主任岗位工作负全责,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1:化工与材料学院应化系系主任应聘报名表
附件2:化工与材料学院应化系系主任推荐表
化工与材料学院党委
2020年12月16日